|
国家贫困智障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家长知情协议书来源:阳光天使浏览数:195次
国家贫困智障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家长知情协议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为更好地完成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保障康复训练的实效性,帮助家长掌握康复的方法、策略,树立信心,坚持训练,现将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及救助原则: 1.不限户籍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智障儿童;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智障儿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贫困家庭(双胞胎患儿、一户多残、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的) 2.年龄3-7周岁(2014年11月前未满7周岁皆可) 3.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需求、有康复潜力、家庭成员配合。 4.持有残疾人证或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智力残疾诊断证明。 二、救助标准:每人每年12000元康复训练经费,对救助对象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系统康复训练。康复训练周期结束后,由市残联将补贴经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入救助对象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 三、申请流程 1、在训的北京籍智力残疾儿童对有享受项目需求的,尽快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要求进入申请审批程序。(孤独症或其他障碍类别的残疾儿童也需到医疗机构进行智力诊断证明) 2、机构内在训的非京籍智力残疾儿童对有享受项目需求的家长填写《申请审批表》。 四、其他要求 1、在机构内必须接受训练满半年 2、每天训练大于等于两课时 3、此次申请项目家庭必须在本机构内建立学生档案,请家长配合提交各项资料。 |